明起,全面禁用!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》第1号修改单,9月16日起,我国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,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;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“纯牛(羊)奶”或“纯牛(羊)乳”,将作为调制乳管理。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》第1号修改单,9月16日起,我国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,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;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“纯牛(羊)奶”或“纯牛(羊)乳”,将作为调制乳管理。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》第1号修改单,9月16日起,我国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,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;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“纯牛(羊)奶”或“纯牛(羊)乳”,将作为调制乳管理。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》第1号修改单,9月16日起,我国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,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;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“纯牛(羊)奶”或“纯牛(羊)乳”,将作为调制乳管理。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》第1号修改单,9月16日起,我国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,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;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“纯牛(羊)奶”或“纯牛(羊)乳”,将作为调制乳管理。
已实施15年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》(GB 25190—2010)即将迎来重要更新:今年9月16日起正式实施的“第1号修改单”,明确生产灭菌乳不再使用复原乳。